Jul 26, 2014

2014 復興澎湖空難 民航局責任

民航局要調查復興航空公司,那誰可以調查民航局?

的確,機場不耐煩的乘客是種壓力,復興高層抗不住壓力,沒有守住安全至上的原則,讓這班飛機踏上死亡之路,應該要究責!
但是,復興的高層絕對是基於「中華民國法律准許飛行」這個前提之下才有權力強迫飛機起飛。

民航局說,只要根據氣象局的資料,天候狀況達起降標準,「決定是否起飛就交由航空公司決定」。

能不能起飛的標準還可以交由各航空公司視情況調整?所以民航局可以撇清責任嗎?這樣的話要民航局幹嘛?航空公司自行觀看氣象局的氣象資料即可,民航局在飛航起降這個環節根本沒有任何作用!

民航局又說:當時「天候狀況達起降標準」。

那不就表示復興航空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嗎?儘管實際上天候不佳,但該負最大責任的應該是讓「天候狀況達起降標準」過於寬鬆的中華民國政府,而民航局首當其衝!

民航局,到底誰可以調查你?